行李延誤或破損
我們竭力確保您的託運行李能夠及時送達目的地。假如行李延誤,請放心,我們會盡力在 24 小時內送達。如果您在抵達後無法找到您託運的行李,請立即洽詢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 Rouge 以及加拿大快運航空的工作人員。
- 如果您已填寫 WorldTracer 遺失報告並取得了遺失報告號碼(例如:YULAC12345),您可以透過存取 WorldTracer 網站,隨時更新或查看行李延誤狀態。
- 如果您抵達後未填寫遺失報告,請務必立即撥打 1-888-689-BAGS (2247) 洽詢我們的行李客服中心。
- 若您的行李延誤、受損或遺失,加拿大航空將退還您支付的行李託運費。
- 如果行李發生損毀、遺失、延誤或損壞情形,航空公司的責任僅限於向每位旅客提供 1,288 特別提款權。此限制適用於大部分國際行程,以及加拿大境內的國內行程。如欲深入瞭解特別提款權與貨幣匯率,請造訪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網站。
- 在透過我們的網頁表格提交您的收據後(依序選擇「Baggage Issues(行李問題)」>「Baggage(行李)」>「Submit Expenses(提交費用)」),我們將為您報銷臨時自付的合理開支。您必須在收到行李當日起 21 天內提出索償。
- 深入瞭解我們的行李延誤和破損政策或檢視我們的國內資費總則與國際資費總則(第 60 條規定)。
若航班出現延誤或取消
注意:本章節適用於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 Rouge 和 Air Canada Express 運營的航班。請注意,如果您搭乘的是聯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經營),請直接聯絡該航空公司,因為提供補償及安排替代行程的義務是由經營該誤點或取消之航班的航空公司承擔。
部分航班延誤和取消在航空公司的控制範圍內,而因惡劣天氣或機場和空中交通中斷等造成的其他延誤和取消,則完全不在我們的控制範圍内。如果您所搭乘的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 Rouge 或 Air Canada Express 的航班*出現延誤或取消,無論延誤或取消的原因,我們均將竭誠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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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標準:
如果航班因加拿大航空可控制的原因或安全必要因素延誤或取消,而且 (i) 您在機票所示的出發時間前 12 個小時內才接獲延誤或取消通知,且 (ii) 您在機票所示的出發時間過後等候達兩小時,我們將向您提供下列協助:
- 根據等待時長、所處時間和地點,提供合理數量的餐飲;
- 獲得通信方式;以及
- 針對過夜延誤情況,在離機場合理距離內,為外地乘客提供酒店或類似住宿安排,具體情況取決於酒店空房情況,同時提供酒店與機場間的往返交通。
請諮詢航空公司,了解您是否有資格獲得餐券、酒店住宿和往返機場的交通服務。
如果延誤超出加拿大航空的控制範圍,我們將樂意為您提供合作酒店的聯絡資訊,以便尊享客戶優惠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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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替代行程:
如果您的航班因為我們無法控制的原因而延誤超過三小時或是遭到取消,那麼您的旅遊計劃將做出如下調整:
- 我們會在您原定出發時間的 48 小時內,為您重新預訂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 Rouge 或加拿大快運航空的下一班可搭乘航班,或重新安排至我們的合作夥伴航空公司在相同機場出發的適用航線
- 如果上述方式不可行,我們會為您重新安排至其他航空公司的任何適用航線以便您前往目的地,或在離您的出發機場合理距離內的其他機場(如有)為您安排其他航線,以帶您前往目的地。如果您的新航班是從該機場出發,加拿大航空將為您安排前往該機場的交通工具。
- 如有需要,我們也可以變更回程航班,使您的停留時間保持不變。
- 如果重新預訂的行程均不符您的需求,而您的航班又已經中斷三個小時以上或已遭取消,則我們將退還機票未使用部分的金額。如果您因航班延誤或取消而導致您的行程不符合旅行目的,我們也可以將您送回原出發地點,並退還機票已使用部分的金額。
如果您的航班因為我們可控制的原因或基於必要的安全考量而延誤超過三小時或是遭到取消,那麼您的旅遊計劃將做出如下調整:
- 距您原定出發時間的 9 小時內,我們將為您重新預訂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 Rouge 或 Air Canada Express 的下一班可搭乘航班,或搭乘合作航空公司由同一機場出發的合理航班;或者
- 如果上述方式不可行,在原始出發時間的48小時內,我們將利用任何合理航線為您重新安排航空公司並前往目的地;或者
- 如果仍然無法提供符合上述條件的確認機位,我們會盡可能安排您前往離出發機場合理距離的另一機場 (如適用),讓您前往目的地。 如果新的出發機場如上所述,加拿大航空將為您安排前往該機場的交通工具;
- 如有需要,我們也可以變更回程航班,讓您的停留時間保持不變。
- 如果重新預訂的行程均不符您的需求,而您的航班又已經中斷三個小時以上或已遭取消,則我們將退還機票未使用部分的金額。如果您因航班延誤或取消而導致您的行程不符合旅行目的,我們也可以將您送回原出發地點,並退還機票已使用部分的金額。
歡迎前往航班誤點、取消和退款或查看我們的資費以瞭解更多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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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
如果您的航班因我們可控制的原因而誤點或取消,而且您抵達目的地的時間延誤三小時以上,則您有權獲得加拿大航空給予的誤點與取消補償 (但如果您在預定出發時間 15 天以前就已接獲誤點或取消的通知,則不適用此規定)。
延誤與取消補償將根據您到達最終目的地的時間來計算,補償分別為 400 加元 (延誤 3 至 6 小時)、700 加元 (延誤 6 至 9 小時) 與 1,000 加元 (延誤 9 小時以上)。
如果您因為行程不再符合需求,而拒絕搭乘我們安排的替代航班,而且誤點的原因在我們的控制範圍內,則您有權獲得 400 加元的補償。
請注意,如果您已經獲得拒絕登機補償,或已根據同一事件以其他旅客權利規則獲得補償,則您無權獲得延誤或取消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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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資源:
如果希望針對我們的服務提供意見或提出申訴,請填寫網路表單 開啟新視窗(英文),我們將盡快與您聯絡。 您也可以向加拿大交通運輸局 開啟新視窗(英文)提出申訴。
若您被拒絕登機
注意:本章節適用於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 Rouge 和 Air Canada Express 運營的航班*。
我們無意為您造成任何不便。但是,由於運營需要和庫存管制,有時即使您已確認預訂,我們也無法為您辦理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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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者:
在被拒絕登機的情況下,加拿大航空公司將首先徵求願意放棄座位以換取賠償的自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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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機優先順序:
如果沒有足夠的自願者,我們可能會根據國內運費表 打開 PDF 文件(英文)和國際運費表 打開 PDF 文件(英文,規章第90條)中關於拒絕登機優先順序的政策,以非自願方式拒絕已訂位的旅客登機。我們將按照以下順序,優先考慮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殘疾乘客以及它們的陪護人員、服務型動物或情感支持動物(若有);與家人同行的乘客以及之前被拒絕登機的乘客(若航空公司已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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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如果您在非自願情況下被拒絕登機,我們會告訴您被拒載的原因、您可能獲得的補償和待遇標準以及您可以獲得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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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預定:
若您因我們不可控原因而被拒絕登機,那麼您的旅行計劃將作出如下調整:
- 我們會在您原定出發時間的 48 小時內,為您重新預訂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 Rouge 或加拿大快運航空的下一班可搭乘航班,或重新安排至我們的合作夥伴航空公司在相同機場出發的適用航線
- 如果上述方式不可行,我們會為您重新安排至其他航空公司的任何適用航線以便您前往目的地,或在離您的出發機場合理距離內的其他機場(如有)為您安排其他航線,以帶您前往目的地。如果您的新航班是從該機場出發,加拿大航空將為您安排前往該機場的交通工具。
- 如果重新預訂的行程均不符您的需求,而您的航班又已經中斷三個小時以上或已遭取消,則我們將退還機票未使用部分的金額。如果您因航班延誤或取消而導致您的行程不符合旅行目的,我們也可以將您送回原出發地點,並退還機票已使用部分的金額。
如果您因為我們可控制的原因或安全必要因素而遭拒絕登機,那麼您的旅遊計畫將會調整如下:
- 我們會在您原始出發時間的 9 小時內,為您重新預訂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 Rouge 或加拿大快運航空的下一班可搭乘航班
- 如果上述方式不可行,我們會在您原定出發時間的 48 小時內,為您重新安排至其他航空公司的任何適用航線以便您前往目的地
- 如果我們仍然無法確認並提供符合上述條件的預訂機票,我們會在離您的出發機場合理距離內的其他機場(如有)為您安排其他航線,以帶您前往目的地。如果您的新航班是從該機場出發,加拿大航空將為您安排前往該機場的交通工具
- 如果重新預訂的行程均不符您的需求,而您的航班又已經中斷三個小時以上或已遭取消,則我們將退還機票未使用部分的金額。如果您因航班延誤或取消而導致您的行程不符合旅行目的,我們也可以將您送回原出發地點,並退還機票已使用部分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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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標準:
若您因為加拿大航空控制範圍內的情況或出於安全因素而遭到拒絕登機,只要不會進一步延誤您的行程,我們將在您搭乘下一預訂航班前為您提供以下補償安排:
- 根據等待時間長短、當時的時間和地點,提供合理數量的餐飲;
- 提供通訊方式;
- 針對過夜延誤情況,我們將在離機場合理的距離內,視實際情況為外地旅客提供飯店或類似住宿,同時提供往返住宿地與機場的交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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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
如果您是因我們控制範圍內原因被強制拒載的乘客,您將有權獲得加拿大航空的「拒載補償」,但以下情況除外:
- 您沒有完全遵守加拿大航空的票務和辦理登機手續要求,或者您的出行不符合加拿大航空的規則和條例。有關拒絕運輸的更多資訊,請參閱我們的國內運費表 打開 PDF 文件(英文)和國際運費表 打開 PDF 文件(英文,規章第75條);
- 航班取消或延誤;
- 我們會為您提供如原航班機票中所示的相同膳宿,無須額外付費。
拒絕登機補償將根據您到達目的地的時間來計算,補償分別為 900 加元 (延誤 0 至 6 小時)、1,800 加元 (延誤 6 至 9 小時) 與 2,400 加元 (延誤 9 小時以上)。
閱讀更多有關乘坐不同航班以獲得賠償的資訊。有關您的權利、支付賠償和登機優先順序的完整規則,敬請咨詢所有機場櫃檯和登機處,以及我們的國內運費表(英文)和國際運費表(英文,規章第90條)。
* 請注意,如果您遭拒絕登機的是聯營航班 (由加拿大航空以外航空公司經營),建議您直接與該航空公司聯絡,因為提供補償及安排替代行程的義務是由經營該航班的航空公司承擔。
我們的運費表
航空承運人的運費表是所提供航空服務承運條款和條件的文件。加航所提供的所有承運服務均以運費表為準。
法律規定加航必須在本網站上公布其國內運輸條款及條件,以及向公衆提供國內運費表以供查詢。
請按下下方的相關連結,查詢我們的國內運費表*以及其他適用運費表*,如有需要請諮詢相關當局。
國內運費表打開 PDF 文件 – 最新版
加拿大境內旅行
國內運費表 - 存檔(過去三年的版本)
加拿大境內旅行
國際運費表打開 PDF 文件
往返加拿大與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旅行
航空公司附加費打開 PDF 文件(英文)
* 運費表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隨身行李政策
超大隨身行李不得登機,並可能導致全體乘客的航班延誤。請確保您的隨身行李沒有超過下文所述的尺寸上限;隨身行李在辦理登機手續或登機時需要放入雙重尺寸檢驗設備進行檢驗。
您可以攜帶的兩件屬於隨身行李限額的物品如下:
- 壹(1)件隨身背包或手提箱(尺寸包括輪子和把手),和
- 壹(1)件個人物品,例如公文包、筆記本電腦、尿布袋、相機套、紙箱或其他類似物品。
標準物品 | 個人物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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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尺寸 | 23 公分 x 40 公分 x 55 公分(9 英吋 x 15.5 英吋 x 21.5 英吋) 包括輪子和把手。 |
16 x 33 x 43 公分 (6 英吋 x 13 英吋 x 17 英吋) |
最大重量 | 您的手提行李必須夠輕,以便您可以在不需要協助的情況下將其存放入頭頂上方的行李架內。 |
建議將文件和藥物放在您的隨身行李中。所有處方藥必須正確標註患者姓名、藥物以及開藥機構或藥房的名稱。
了解更多有關隨身行李的限制。
最大三邊之和 (長+寬+高) |
最大重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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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艙 (查看詳細的行李限額) |
158 公分 62 英吋 |
23 公斤 50 磅 |
商務艙 最多三件行李 |
158 公分 62 英吋 |
32 公斤 70 磅 |
重量超過 32 公斤(70磅)、三邊之和(長+寬+高,包括輪子和把手)超過 292 公分(115英寸)或長度超過 203 公分(80英寸)的行李將不獲接納為託運行李。運輸事宜請聯絡加航貨運部 開啟新視窗(英文,Air Canada Cargo)。
如果您的旅程涉及一家以上航空公司,每家航空公司都可能設有不同的行李規定(託運和隨身行李)。
辦理劃位報到手續和登機門時限
您必須在下列辦理登機手續時限前取得您的登機牌和託運行李。
此外,您必須在下列登機門時限前在登機門登機。超過辦理登機手續和登機門時限可能會導致預訂的座位被重新分配、預訂被取消,和/或無資格獲得登機被拒賠償。